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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凱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8-09 | 最近登入:104-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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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吸食二級毒品(奶茶包)還有K菸(在汽車旅館被抓到) 當天是用我的身分證開房間的 但是毒品不是我帶的 我也不太清楚是誰帶毒品來的 可是當天被抓到的時候 警察有在床底發現 (不到10克K他命 5包不同種類的咖啡包 和我喝的是不同的) 但那些也都不是我的 警察有採集指紋 檢驗結果還沒出來 但我可以保證上頭沒我的指紋 當天回警局有驗尿 有被驗到 三級毒品跟二級毒品 二級毒品那條很不明顯 只有淡淡的一條 我不確定那奶茶包是不是二級 所以我跟警察說如果驗到 的話我承認我有使用 因為我是真的有喝那奶茶包 但我不知道那是二級的毒品 後來警察直接把我們移送板橋地方法院 等到晚上開庭  開完庭我要交保2萬才能出來 我想問一下 我之前沒滿18以前 有保護管束 勞動服務 緩刑4年 我現在20歲 明年6月結束保護管束那些的 這樣會不會撤銷緩刑被判刑 有沒有機會 不要被撤銷 不要被判勒戒 可以判院外戒治 請律師有沒有用? 我還有在讀書 如果被判勒戒 我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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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