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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豪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8-09 | 最近登入:104-2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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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開機車行,日前有客人來店購買新車 事後出了車禍 回店詢問當時有無幫他們保碰撞險及第三責任險,本店回答"沒有"那是客人要自行加保的部分,當時新車出售時 公司所附贈在內的保險 我們都有據實告知客人 有送的保險公司也會寄保險資料到客人府上 ! 客人似乎無法接受此說法 並且在網路上公開責怪本店不負責任,請問這是否構成妨害店家名譽? 另外本店員工在臉書上抒發情緒 內容沒有指名 有沒有漫罵字眼  客人針對本店員工文章對號入座在網路臉書上謾罵本店員工廢物破腦等字眼!這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 甚至有說到打架字眼這個是否也構成恐嚇罪? 因我們不是專業律師,以上內容 我們將寄出存證信函 請律師幫忙撰寫是不是對我方比較有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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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