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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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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5歲,從國小生父母離婚後就不知去向,我一直跟阿姨(我生母的親妹妹)生活,進幾個月輾轉得知他們相繼開始想設法找到我,我與他們已經沒有任何感情,我想請問我該如何才能更改身分證後父母的姓名,與請他們拋起撫養,請我阿姨領養我,我不想再與他們有任何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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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要變更身分證後面父母之姓名只有被收養才有辦法,但依民法 ... (恕刪)
謝謝徐律師
依照您的說法,這是有途徑可以解決的,但我現在該怎麼做?!
我在戶政事務所的官網有找到收養的相關表單,請問那個有用嗎?
那所謂的相關證據例如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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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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