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2-10 | 最近登入:104-24-10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請問這樣假設假釋結束後 依照少年處理法處理是可申請良民證無刑事記錄嗎?我有詢問我的觀護人 可是他也不知道...想請各位律師協助我 該怎麼做?能辦嗎?如果上面有紀錄是正常的嗎
民眾有前科紀錄,亦可至各縣(市)警察局外事科(課)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惟核發證明書上會載明其相關刑事案件資料;但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受免刑之判決者。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 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少年法庭
少年受保護處分後,是否有前科紀錄?
A: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83 條之1第1項規定:「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
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第2項復規定:「少年法
院於前項情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故少年前科紀錄保留
三年,即少年在接受保護處分執行完畢日起三年後,法院將會主動塗銷前科紀錄,無需當事人再為聲請。
瀏覽:1016
日期:104-10-22
我是一名少年犯 因為要去澳洲打工度假 要辦簽證 因之前觀護人告訴我少年犯是有受保障的 別人不會知道你有前科 現在要辦簽證 代辦告訴我必須誠實告知 不然我的資料會被查出來 我想請問是否少年犯也是要寫自己有前科? 還是少年犯的資料是不會外洩的?
瀏覽:526
日期:104-10-12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