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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Q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7-10 | 最近登入:106-02-0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收到民事判決書法院要我賠給原告兩位各2萬元 訴訟費用五分之一,20日內可在上訴,那麼目前我要直接匯錢給原告們還是 要等20天後確認原告們上訴不上訴呢? 其中一位原告已給我銀行帳號已可匯款,另一位還不清楚他的意思,假如我匯了 全數金額四萬含訴訟費給其中一位原告,這樣是不是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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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6-01-02
回覆 邱小姐 的發言內容: 投保是安置機構,他們有直說沒有,沒辦法查,因為保險公司說是個資法,只能請我提出了一些證明文件< ... (恕刪) 保險公司與我說這已成了遺產糾紛依法處理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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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14
1.媽媽已過世,家裡三兄弟也都辦理了拋棄繼承.爸爸與媽媽生前已離婚,我跟爸爸各自的保險單上要保人是媽媽,要更改成為我自己與父親為要保人需要三兄弟簽名,但他們拒絕.因為若爸爸過世後保單上受益人的部分有我跟我媽媽(過世)的名字,聽保險公司說媽媽的名字在上面哥哥們也可以分得到遺產,重點是"所有法定繼承人皆已拋棄繼承"的狀況下想更改各自保單要保人為自己當要保人,而沒人繼承媽媽遺產加上爸爸與媽媽已離婚的狀況下,是否只能依照法律裁判來解決這問題? 2.若走法律途徑更改要保人能成功嗎?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呢?(例如保單因媽媽過世與爸爸離婚無利益關係而不成立契約或廢掉保單之類的?)   3.這問題有需要請求到請律師協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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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