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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6-11 | 最近登入:10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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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請問
1.社區1樓大廳屬公共空間,因為大廳很大,所以管委會規劃將大廳的一部分空間來添購健身器材當社區的健身空間使用,請問這樣會違反法規或公寓大廈條例嗎?
2.管委會的權限和使用管委費的權限到哪裡? 例如管委會要填購新的東西或是社區點交需要第三公正單位檢測費需要20萬元,這需要開所有住戶同意嗎? 還是管委會同意即可?
以上問題,感謝回覆。
瀏覽:2688
日期:10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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