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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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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開貨車行經黎明路時欲轉彎到對面,轉過來時有看到一部機車還有一小段的距離便開過去怎料車尾竟被那部機車給撞上,當下那部看起來很舊的機車馬上損?而騎士也受了點傷,本人也趕緊送他到醫院療傷費用也是本人付(傷者以其手不舉起及腰部疼痛要求賠償但醫生證明其所說部份均為舊傷),事故現場也有請警察到場並且也做了筆錄,本人也有打電話給當事人詢問,但是12月21的調解本人覺得當事人一直要本人賠償醫藥費,機車修理費,工資費用等(傷者僅下巴輕傷,且無工作)請問:1.事故現場並沒有紅綠燈本人及當事者的事故如何判定誰錯?2.本人的貨車車尾被當事者撞上我如何請求賠償?3.如果兩人都有錯又該如何賠償?4.倘若下次的調解又沒結果,只好上法院爭取公平請問我的勝算大嗎?請各位前輩指點迷津,我很希望圓滿處理感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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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