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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欽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1-11 | 最近登入:10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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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朋友要買k他命,我剛好有認識,我就打給我另一個朋友,然後雙方都不認識我就在中間擔任一手拿錢一手拿 k他命幫他們交易,我現在剛開地檢我筆錄一樣說我只是幫忙交給雙方因為雙方都不認識,而雙方我都認識,所以才透過我幫他們交易,可是買的那個人卻說我賣的,而賣的人卻說他沒賣,我想問的是如果換開地院的時候,我想轉便說自己當初會這樣說是因為想交保出去筆錄才這樣說的,那個要買的根本就沒跟我聯絡過,因為通話譯文好像沒有我跟他的紀錄,所以我這樣的說法可以嗎?因為要他拿有跟我聯絡的證據也沒有,請各位大大告訴我,萬事拜託了。我還要照顧奶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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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