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herr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7-11 | 最近登入:104-18-1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律師您好
跟前男友在一起3年期間他都有陸陸續續剛我借款
由於同居所以沒有簽署任何借據,也沒有匯款資料
只有我電腦裡一直更新紀錄
後來分手沒有拿回來,因為還在學也無法還款,故就讓他先欠著,
直到完全學業當完兵後說好ㄧ個月還款10000(本金)+1000(月/利息)(有FB紀錄)
也就是去年6月結束,到年底只有還款33000(匯款),
說要付小孩保險費,我也讓他欠了
年底還完最後一次開始避不見面、不回訊息、不接電話
直到現在,問了他朋友似乎都被下封口令,什麼訊息都無法得知
現在聯絡不到他的人、電話有通卻不接、知道他前公司在哪
但是不知道他家地址
請問我有機會把錢要回來嗎?
沒他家地址我這樣能寄存證信函去他公司,再讓公司通知他去拿嗎?
我該如何尋求合法的途徑去討回錢?
麻煩律師了,謝謝您
瀏覽:1117
日期:104-11-1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將FB的對話紀錄、還款紀錄當作附件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 (恕刪)
謝謝律師,那如果被對方提出異議之後進入調解或訴訟是否還需要填寫其他資料?
瀏覽:1117
日期:104-11-17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可以直接起訴請求返還,並請求法院查詢對方住所地,證據部分,可擷取FB之 ... (恕刪)
謝謝律師,如果直接提告起訴需要準備哪些資料?資料填寫完是否直接送達當地的地方法院即可?對方與我戶籍地不同,法院是否也能查詢到對方的資料?以便寄出開庭通知書?
瀏覽:1117
日期:104-11-17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