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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立無援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9-11 | 最近登入:104-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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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親在我16歲時因為家裡的事爭吵就沒有回家了(我現已30歲) 我和媽媽、弟妹住的房子在父親名下 除了這個以外沒有盡到任何丈夫、父親的責任 與我媽媽還未離婚!後來在我約23-24歲時接到爸爸的電話 得知他因為在大陸與人合夥出問題被限制出境回不了台灣 並告知有貸款家裡的房子,繳不出來需要我的幫忙 後來我一直持續繳到現在,在沒有連絡的期間都是我姑姑和我爸保持連絡 我爸將房屋權狀、身份證、印章都放在她那,最近因?知道爸爸在大陸有女朋友 奶奶向姑姑把東西要回來放我們這保障我們(我爸爸一直是同意過戶的) 結果姑姑卻霸佔聲稱我爸有與她借錢卻又無憑無據,分明是意圖不軌 但是我爸爸和他們關係良好不可能以土地所有人名義去告他們索回 雖然我爸爸有電話告知他們需轉交給我,但是他們沒有照做,想要和我談條件 而我爸爸也沒有很積極處理,可能不想鬧翻,或是他人不在台灣又是這麼狼狽的現況 我們有什麼方法可以拿回來嗎?我貸款還要再繼續繳嗎? 在法律上我爸爸已經回不了台灣,又沒盡到照顧我們的責任,有辦法給法院審理嗎 怎麼樣才能把房子所有權拿回來,在不被姑姑占便宜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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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