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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L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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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有人透過Line軟體指名要對我不利,但是是跟別人在Line中的對話
有手機截圖,人證,手機截圖Line中把我個人的全名與同事名都寫出
說要我們付出代價.....請問這樣是否能夠構成恐嚇,
若是提告,該向分局還是戶籍派出所提出嗎?
這樣會有嚇阻或是保護我個人人身安全的可能嗎?
對方目前因為傷害,搶奪,殺人未遂有在訴訟中....
感謝 各位解惑...
K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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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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