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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艾亞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11 | 最近登入:10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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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女生 自己拍了一些受傷的照片 對我朋友提出 強制猥褻的提告 但我朋友說他並不熟 他所提出的日期 當天兩人有見面, 但分手時 我朋友 送他 去7-ELEVEN 叫計程車, 當時都有說有笑, 他自己也在7-ELEVEN買東西, 並自己在7-ELEVEN用ibon 叫計程車。 這個女生的突然提告 我朋友很錯愕 , 因他們根本就不熟。7-Eleven的錄影畫面 我們已提交給警察, 目前收到要去法庭的通知 我們應該做什麼事? 還能做什麼事 ? 請律師的費用,如何在案子不成立後請求賠償?如不請律師我們自已如何準備開庭 開庭當天 如果這個女生沒出席或避不見面, 案子就結束了嗎?或是我們如何讓這件事結束?  如果案子不成立 可以對他提出誣告嗎 我們要如何請求名譽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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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