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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28-08 | 最近登入:109-17-03
搜尋結果:共 1 頁,6 篇文章
出租人想於104年租約到期時,以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為由收回375耕地自耕,請問要有何條件和注意事項? 根據內政部97年8月8日台內地字第0970124366號函(私有出租耕地97年底租約期滿處理工作手冊)中處理原則:只要出租人1. 有自任耕作能力 2 .有耕地(出租人要求收回之出租耕地與其自耕地之距離未超過15公里) 3. 出租人因收回耕地,無致承租人失其家庭生活依據者。 符合以上三點是不是只需補償承租人「尚未收穫農作物之價額」及「承租人改良土地所支付之費用,但以未失效能部分之價值為限」,而不用再以土地公告現值1/3補償佃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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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7-30
375減租條例中,公教人員可以"自任耕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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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11
94年繼承祖父的一筆土地,祖父擁有這筆土地已幾十年了,但土地只有0.22多公頃,繼承者身分並不是農夫,請問可以興建農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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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11
請問: 375減租條例中第19 條耕地租約期滿時,出租人為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得收回與其自耕地同一或鄰近地段內之耕地自耕規定中.1. 出租人必須全是自耕農嗎?或全不用?或其中一人要?(出租人共有三人).2. 擴大家庭農場之耕地可以是出租人中其一岳母所擁有的嗎?或出租人中其一自己所擁有的?或出租人三人共同擁有?3. 擴大家庭農場之耕地面積須多大?4. 鄰近地段是 375耕地旁邊的地段或距離多遠的地段?
瀏覽:1417
日期:102-01-29
之前因三七五租地上無農作物已達一年以上,舉證送交鎮公所,承辦人員依規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馬上於田地上耕種,出租人申請召開調解委員會,但承辦人員因召集不到法定人數,所以至今將近五年仍未召開,一直由承租人種植,承租人因沒管理,現農作物已逐漸全數枯死快滿一年,如再舉證,承租人只要在田地隨意種植就可抵銷條例中規定的非因不可抗力繼續一年不為耕作而終止租約嗎?還是當初鎮公所承辦人員也有缺失?請問現在要如何處理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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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08-29
三七五上耕地被承租人自行搭建鐵圍籬,田地上無農作物,也並非耕地特別改良事項,是否可要求承租人拆除?田地上出現一大水池(估計10坪以上,無法進入實際丈量),並非灌概用,懷疑將土方變賣,是否可請求承租人填平.如承租人不拆除及填平,可請求鎮公所強制執行嗎?或要求終止合約嗎?之前因土地上無農作物已達一年以上,舉證送交鎮公所,承辦人員依規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馬上於田地上耕種,但並沒管理,現農作物已逐漸全數枯死快滿一年,如再舉證,承租人只要在田地隨意種植就可,不知是否有比較可行的辦法?  
瀏覽:581
日期:101-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