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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艾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7-11 | 最近登入:105-05-09
搜尋結果:共 1 頁,5 篇文章
各位律師您好,我妹妹今年剛滿18歲,因在未成年時吸食安非他命目前於少年觀護所收容中。 狀況為妹妹快滿18歲在公園時因朋友使用K他命(她沒有使用),被警察以關係人的身分帶回警局並驗尿,後來驗出安非他命(妹妹使用的狀況後來得知很頻繁..),後來警方有來電家人希望能勸導妹妹在18歲以前主動配合警方可以沒有前科紀錄,妹妹也當日便至警局配合隔日便直接至地檢署開庭。 當日責付帶回後妹妹便沒有在使用毒品(約一個半月的期間),亦有定期至醫院檢查驗尿皆正常及找保護官報到,但在後來開庭時得到的是「少年責付顯不適當,應予收容」。 想請教一下 1.是否只要第一次有驗出陽性反應,無論後續至醫院檢查是否正常皆會被收容呢? 因此類毒品被收容大約會多久? 2.有看到有一條是指於少年收容後第七日,會由醫生檢查並陳報少年法庭是否有繼續使用毒品傾向,若無,應立即釋放。是否能適用此條的狀況很其實很少?以我妹妹的狀況即使他後來的近一兩個月未再使用,但以其過去天天使用的狀況下...) 3.想請教一個月後會再開庭,通常在這天開庭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再進去少年觀護所勒戒嗎?如果要在勒戒,期間最久多長? 4.能否簡單告知通常此類少年案件會經歷的程序有哪些? 對不起,因為真的很不熟法律這一塊,本身也只有高中畢業說實在的對有些網路上講得真的看不太懂意思,第一次遇到這種事還希望各位可以幫忙解答,謝謝!
瀏覽:328
日期:105-09-05
各位律師您好,我妹妹今年剛滿18歲,因在未成年時吸食安非他命目前於少年觀護所收容中。 狀況為妹妹快滿18歲在公園時因朋友使用K他命(她沒有使用),被警察以關係人的身分帶回警局並驗尿,後來驗出安非他命(妹妹使用的狀況後來得知很頻繁..),後來警方有來電家人希望能勸導妹妹在18歲以前主動配合警方可以沒有前科紀錄,妹妹也當日便至警局配合隔日便直接至地檢署開庭。 當日責付帶回後妹妹便沒有在使用毒品(約一個半月的期間),亦有定期至醫院檢查驗尿皆正常及找保護官報到,但在後來開庭時得到的是「少年責付顯不適當,應予收容」。 想請教一下 1.是否只要第一次有驗出陽性反應,無論後續至醫院檢查是否正常皆會被收容呢? 因此類毒品被收容大約會多久? 2.有看到有一條是指於少年收容後第七日,會由醫生檢查並陳報少年法庭是否有繼續使用毒品傾向,若無,應立即釋放。是否能適用此條的狀況很其實很少?以我妹妹的狀況即使他後來的近一兩個月未再使用,但以其過去天天使用的狀況下...) 3.想請教一個月後會再開庭,通常在這天開庭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再進去少年觀護所勒戒嗎?如果要在勒戒,期間最久多長? 4.能否簡單告知通常此類少年案件會經歷的程序有哪些? 對不起,因為真的很不熟法律這一塊,本身也只有高中畢業說實在的對有些網路上講得真的看不太懂意思,第一次遇到這種事還希望各位可以幫忙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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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9-05
各位律師您好,我妹妹今年剛滿18歲,因在未成年時吸食安非他命目前於少年觀護所收容中。 狀況為妹妹快滿18歲在公園時因朋友使用K他命(她沒有使用),被警察以關係人的身分帶回警局並驗尿,後來驗出安非他命(妹妹使用的狀況後來得知很頻繁..),後來警方有來電家人希望能勸導妹妹在18歲以前主動配合警方可以沒有前科紀錄,妹妹也當日便至警局配合隔日便直接至地檢署開庭。 當日責付帶回後妹妹便沒有在使用毒品(約一個半月的期間),亦有定期至醫院檢查驗尿皆正常及找保護官報到,但在後來開庭時得到的是「少年責付顯不適當,應予收容」。 想請教一下 1.是否只要第一次有驗出陽性反應,無論後續至醫院檢查是否正常皆會被收容呢? 因此類毒品被收容大約會多久? 2.有看到有一條是指於少年收容後第七日,會由醫生檢查並陳報少年法庭是否有繼續使用毒品傾向,若無,應立即釋放。是否能適用此條的狀況很其實很少?以我妹妹的狀況即使他後來的近一兩個月未再使用,但以其過去天天使用的狀況下...) 3.想請教一個月後會再開庭,通常在這天開庭會有什麼樣的結果?再進去少年觀護所勒戒嗎?如果要在勒戒,期間最久多長? 4.能否簡單告知通常此類少年案件會經歷的程序有哪些? 對不起,因為真的很不熟法律這一塊,本身也只有高中畢業說實在的對有些網路上講得真的看不太懂意思,第一次遇到這種事還希望各位可以幫忙解答,謝謝!
瀏覽:519
日期:105-09-05
您好,有一車禍案件想請教各位 我方為腳踏車騎在斑馬線上,被從對向要左轉的汽車撞到(我腿部輕微挫傷,對方沒事) 初判表內容約為 我方:慢車未依規定行駛行人穿越道 對方: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未減速 當時路口並無監視器,但我手機摔出去後一直當機, 想跟對方求償我手機(維修)及醫藥費、腳踏車維修。 對方保險公司今與我聯絡,說分析後我方才是肇事主因讓我有點驚訝, 大約意思是為我為肇事主因,手機沒有當場拍到是因車禍而損壞,無法賠償, 預計是沒辦法和解成功。 我想請問,保險公司所述的”分析”是有具效力的嗎?此案件我真的是肇事主因嗎? 雖然我只是輕微受傷但當事人都沒有與我聯繫僅透過保險公司感覺很差, 若我因此提告過失傷害,再提起民事訴訟,對方會有什麼後果?          
瀏覽:1331
日期:105-03-17
汽車搶黃燈左轉撞到由對向闖紅燈行駛在斑馬線上的腳踏車 以致腳踏車駕駛腿部擦傷及汽車與腳踏車損傷。   請問 (1)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禮讓行人,當時已確認行人穿越道上沒有行人但腳踏車是以比行人行進速度快騎在行人穿越道上導致汽車駕駛撞上,此時路權判斷是否會因為腳踏車不應騎乘在斑馬線上而相對低於汽車左轉的路權呢? (2)汽車雖為搶黃燈,但腳踏車則是闖紅燈想要穿越,責任歸屬應屬較重呢?
瀏覽:957
日期:10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