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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3-12 | 最近登入:104-04-12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有時你自我辯護的東西不是法律上的正當事由,無法達到實質有效的辯護。建議你可以拿給律 ... (恕刪)  您好~因為目前失業中,才網路上刊商品販賣?,並證明與菸品無任何關係???,真實訴說請求原諒,可以將我擬定好的這份陳述書MAIL提供給您看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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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04
您好~ 我前天有收到衛生局寄來的雙掛號信~內容主旨寫我疑似菸害防制法~因我在網路有賣訂做手機殼.圖像香菸盒造型及標題文字有打煙等字~但因我不知道不是香菸的商品(只是手機殼)並沒有危害人體也不能賣?信中我收到此信10日內書面陳述意見書寄給本局~如有疑慮洽健康管理處~請問陳訴書應該要提供什麼資料?會被罰款嗎?昨天有致電給承辦人,是告知因為疑似怕我是與菸品有合作達到廣告及曝光效果~但因為我初犯並不知情可加以說明 沒有合作關係~有可能免罰或是罰緩10萬~我自己是有打好一份陳述書~但第一次打不知道應該怎麼陳述比較好~該怎麼辦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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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03
您好~律師  謝謝您的回覆~~我陳述內容為何刊登商品~不了解條例情況下刊登商品~並有告知說明未與菸商合作關係也沒有幫他們打廣告~也提供訂做手機殼廠商資料 ~請求原諒初犯~請問這樣打內容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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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