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呆呆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8-12 | 最近登入:104-08-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要麻煩您解惑: 幾個月前,我(行人)在十字路口斑馬?以前橫越馬路,當時是即將紅轉綠,車子很多并排尚未移動,橫越到雙簧?時,有臺機車從雙黃?的位置很快開過來,想要左轉,當時因?有臺箱型車擋住我和機車的視?,并未及時發現對方,當下機車騎士按下?車并摔倒了,索性剛好閃過我。當下處理的方式就是叫救護車和警察,警察有做照相等動作,救護車就把騎士帶到臨近的急診。而後我隨警察到醫院去看望騎士,并簽了和解書。騎士有法律相關的朋友幫他處理事故賠償,後來有?我也需要承擔部分責任,包含他的物件損壞及修養費,騎士的傷勢有小部分擦傷,無骨折,但他說醫生讓他休息一個月不能工作。 就此狀況想要瞭解肇事責任如何厘清?比例分擔?休息時間合理性?費用? 衹是希望能夠對此部分有所瞭解,如果是要負責的還是會承擔。希望您能夠幫我回答,謝謝您。
瀏覽:269
日期:104-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