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Lixxi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3-12 | 最近登入:104-28-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最近爸爸過世,家中剩下祖母,媽媽,及三位子女,分別19,17,15歲,最近辦理過戶,法院寄來通知書,內容指出需由媽媽偕同三位子女到庭,以及提出特別代理人之適任人選及其同意書  請問三子女一定要到場嗎 是否有其他方法可以不需要出庭? 出庭法官大概會詢問之問題為何?以及特別代理人需符合何資格 ?另外還需注意何事項? 感謝回覆 
瀏覽:288
日期:10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