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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8-12 | 最近登入:104-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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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們好: 我有在臉書社團販賣東西,有人下訂我才進貨賺點零用,九月初收到通知書"涉嫌違反商標法"要去做筆錄,做完筆錄了,然後這月初已開完偵查庭,但後續沒有和對方談合解,我想問一下,接下來會如何? 刑事和民事會怎麼判,判下來的金額我沒辦法負荷,那我該怎麼辦? 可以用勞動服務嗎? 還有我會有案底嗎? 我想再問,如果開庭前有辦法湊到和解的金額,那是不是就能沒事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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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