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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喬依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20-12 | 最近登入:10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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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屋主目前有房客在租。但我2016的一月底要交屋。因為當初在合約上沒特別寫這條。只是口頭上有說到時候會跟租客協調請他搬走。但是問題來了。這個租客都不一定在台北。而且還要幫他找房子。然後目前仲介說目前沒有看到適合的。所以要我給他幾個月時間。等找到房子在搬走。問題來了。如果到交屋後都沒有找到合適的房子,這樣是我要負責把房子合約違約嗎?還是因該由前屋主在還沒交屋時跟仲介他們就該處理好?房客是願意配合的搬家。但是要找到房子才搬。我能否做什麼為自己的權益爭取呢?因為仲介是希望我在跟房客簽一年合約。但是我不想。因為我買來就是要自己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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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