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ojo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31-12 | 最近登入:104-31-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的工作室分租給人,但當我發現彼此好像不適合,我於28日同對方說,彼此可能不適合是否大家可討論一下提前解約時間,對方於29日回覆我說他們知道了,會另詢他處,我回覆不急,當初大家有說不適合一個月前可提出,之後對方30日就說他們明天31號就會搬走,請問這樣壓金也應該全額退還嗎?
瀏覽:491
日期:10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