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雯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2-01 | 最近登入:105-02-01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你好,我跟姊姊從小父母離婚,監護權是給父親,但我們是給阿嬤跟伯父他們撫養到阿嬤死亡父親才回來帶我們走。大約我國小四年級吧!我姊姊國一,姊姊國中畢業就自己半工辦讀就再也沒回來過了,而我跟他住了幾年,後來因為父親有時候會打我,我就翹家沒去上課了!後面我就住同學家朋友家自己顧檳榔攤賺錢也沒跟他拿錢!現在父親中風兩年了!我偶爾有去探視他!但因為我跟姊姊都結婚了,我是沒經濟可以幫他!姊姊是不想理他!但是父親要申請低,姊姊所得跟財產過多無法審核通過!這樣他告我們棄養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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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0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你說的情況他應該告的是民事請求給付扶養費吧。 二、這個是社會局要求他告的可 ... (恕刪) 因為我們跟公婆住沒跟他住!我的公婆兩個也沒再工作!他還要租屋!所以我們經濟真的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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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