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aso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6-01 | 最近登入:105-06-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本人昨日下午與太太一起外出回家在社區大門外,在綠燈狀況下未依照左轉燈號即跟隨前車左轉進入社區,當時有一台機車直行且車速很快,我車未與對方碰撞的狀況下,且因我車已經轉入社區也沒有察覺對方摔車。未料晚間接獲交通隊電話指稱我肇事逃逸,並要求我製作筆錄。 請問: 一,肇事逃逸的要件是否必須有碰撞才算?還是只能算是過失傷害? 二,未察覺的情況下,要如何證明我的確不知情 三,我雖然沒有直接碰撞,不過有向對方表示願意和解賠償對方的醫藥費及車輛修理等費用,請問這會影響我被認定是肇事逃逸嗎?
瀏覽:10016
日期:105-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