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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蜂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1-01 | 最近登入:105-04-0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線上的律師以及各位專業的朋友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去年5月, 我到露天拍賣, 想買正版的日劇DVD
我在某賣家買到1500元的"台版"DVD
結果送來的是盜拷光碟片
店家辯稱說, "日版"才是"正版", "台版"即為盜拷
認為是我自己會錯意, 不願退貨
於是我憤而向智慧財產警察局(捷運景安站附近那邊)作筆錄
由於我不懂法律, 要告詐欺?還是侵權?都不清楚
於是做完筆錄後, 拷貝光碟的證物交給了智慧財產警察局
我就離開了
事隔半年, 我昨天收到新北市刑事案件法院證人的傳票
其中一欄寫 被告 : XXX 詐欺等
要求我下週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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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點緊張, 事情好像鬧大了
想想為了1500元, 請假跑去出庭作證, 實在很不划算
我想問的是
1. 傳票上有說可以申請日費與車馬費, 請問實務上我該怎麼申請呢? 需要哪些文件? 具體領到的費用是多少呢?
2. 出庭作證, 除身分證與傳票外, 我該攜帶什麼東西? 當年在露天的對話記錄之類的證據嗎?
3. 法官詢問我的時候, 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嗎? 假如判定對方敗訴, 我可以要求什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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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1500元的買賣糾紛, 鬧得這麼大, 感覺有點浪費國家資源
在此感謝所有把我冗長內容看完的專家們, 謝謝您
瀏覽:802
日期:105-01-30
律師, 以及各位線上的專家您好
我第一次出租房子給房客
2015年1~11月時, 該房客都有以匯款的方式繳納房租
但是在12月時, 我們與房客發生入戶事宜的糾紛
相處很不愉快
房客要求我們親自前往收租, 否則拒絕繳納房租
房客拒絕以匯款方式繳納, 也拒絕將房租置於一樓守衛代收
由於該房客的身家背景不是很單純
我擔心前往收租時會受到不友善的待遇
同時我必須大老遠前往租屋處收租
如果往後每個月都要跑一趟, 不是很划算
由於合約沒有明定"以匯款方式"繳納房租
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感謝各位的幫助
瀏覽:524
日期:10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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