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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9-01 | 最近登入:105-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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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與前夫離婚已15年,下個月初孩子即將滿18歲(她非常期待滿18後不需強破自己去父親那),因孩子非常不喜歡每月到父親那,經查網路說明大多寫滿20歲,請問法律有明確規定孩子滿幾歲後可不用再行使被探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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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