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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1-01 | 最近登入:105-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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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18 在捷克租了一台車,合約到12/31號 12/24 開在德國的高速公路上,行駛途中突然儀表板顯示關於煞車方面的警示燈突然亮起導致無法開,此時快速的將車移到一旁等待道路救援! 由於合約到12/31號,原捷克租車公司幫我們新租在德國的車子,要我們先付錢,之後判定是否人為因素後,才賠償。 就在今天1/21號 收到捷克租車公司的email,附件含關於修車的文件,字裡行間都顯示是人不慎倒翻液體導致車子一切損失,連貫的賠償費用高達台幣12萬元! 我敢發誓 在行駛途中一切正當正常,在無限速的公路上,突然不能開是要我們拿生命開玩笑嗎?現在字字句句說是人為因素,但我沒有證據,又不甘心被欺負,前來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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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