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KL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6-01 | 最近登入:105-26-0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你好
事件發生是三輛車追撞,第一台緊急煞車,第二台也煞車,第三台煞車不及追撞第二台,第二台再撞到第一台,根據行車紀錄器第二台最後還沒完全煞住大概還有一點速度,本來第三台要全賠第二第一台車,但是後來說因為第二台還再行進間故有責任須賠償第一台及自身的部分車損,但是第二台幾乎已經停住了如果沒被追撞是不會撞到第一台的
請問這樣第二台如果上法庭是否有責任要賠償,或是直接申請鑑定依照比例賠償和解,省去訴訟費用
謝謝!!
瀏覽:709
日期:105-01-2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回答如下:
依你所述,第二台車子未完全停止 ... (恕刪)
謝謝您的答覆
請問舉例如果鑑定報告出來的比例7:3
那是三台車加起來全部的費用去支付
第三台7第二台3嗎
謝謝!!
瀏覽:709
日期:105-01-26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