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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Angel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6-02 | 最近登入:10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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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未婚夫是他家裡一歲時領養的小孩,養母在幾年前有過戶兩個套房及土地給甲!完全沒有貸款,這些財產都是他一個人的名字。那我與他下個月才要登記結婚,請問如果他因為癌症過世,我是能合法繼承這些不動產的嗎?養母的親生兒女是否有權利因為血緣的關係,不讓我繼承呢? 另外有一個土地是他的名字,但抵押在養母的親生母親子名下,單純因為怕我男友會賣掉,互相牽制,我未婚夫如果癌症過世,我該如何處理!前提是我們決定要下個月登記結婚!因為這些是婚前財產,他希望如果他真的死亡能給我繼承!那需要有遺囑嗎? 擔心因為是養子的問題,養母的親生子女會在死亡後跟我討要回去!我需要提前做什麼準備嗎?再麻煩您解答,萬事拜託了!如果需要律師處理遺囑,我該如何聯繫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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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