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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7-02 | 最近登入:105-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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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女友的前男友和她陸續的小額借款 總共金額超過2萬 當下是我陪女友幫她處理 請她的前男友,簡稱古先生 在我們面前寫了簡易借據 當下他聲稱沒有身份證 所以就簡單的寫下他借錢的金額 以及他的身份證字號 還有他家地址 及他家電話 當下也打電話過去尋問是否有這個人 也請他簽名加蓋指紋  章 問題來了 他名字故意寫錯一字  古智承 最後那個字故意寫錯 而地址用google收尋不到 他的家人,父母都聲稱他很久沒回去了 也說他自己沒有身份證 那麼。。。 我想請問下   他寫的這借據 算不算是偽造文書? 因為他故意寫錯字還有他家地址 以及他這樣算是詐欺嗎? 因為他口口聲稱他有工作 也說要還錢 可事實做的卻不是這樣 我女友之前和古先生賴的對話記錄 他自己承認有和她借錢2萬 我女友本身19歲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 而古先生 曾說過他自己被通緝以及他有拉K 這樣 我有辦法替我女友拿回錢嗎? 或是。。。 本身有警察朋友 想說請他幫忙 但對這位古先生還是很頭痛及感冒 他這樣算是犯罪了吧 還是說他完全沒有責任 我這裡有女友之前幫他繳手機費用的條碼及收據 這樣有辦法查到他這個人嗎? 我實在是對他非常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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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