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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棗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4-02 | 最近登入:105-06-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各位律師 因前主委不去銀行簽名辦理支存消戶與支票作廢的提償備付 導致現任管委會無法動用銀行資金給廠商 請這要怎麼辦  若這當中又因社區公社無錢維修造成社區人員受傷又該怎麼辦  請問有甚麼方法可以協助辦理嗎 謝謝 謝謝徐律師的回應 可以在請問徐律師 催告是當面告知 簡訊告知還是須要以寄存證信函為基準 還是以上方式都可以 七天是以他收到為基準嗎?可以在麻煩徐律師嗎?目前他電話已不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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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