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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雲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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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去火車後站載人,下雨天晚上視線不良, 接送道的安全島比暫停道還長, 高度約15~2X公分,沒有反光鏡, 於是我的左前輪撞上並越過安全島, 下來查看後,發現那個安全島上的反光鏡被撞掉、 連原本白色的地磚都被撞到剩灰色的水泥, 似乎常有車子輾過那個安全島的樣子... 目前的狀況只知道破胎,明天再檢查鋼圈和底盤。 這種情形是否能申請國賠? 我當場趕著處理交通,忘記照相;若拿維修單並事後再去事發現場拍照,這樣能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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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4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依您所述,本案確實有請求國家賠償之可 ... (恕刪) 一定會去到法院嗎? 在行政單位不會直接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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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