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蕎ㄦ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7-02 | 最近登入:105-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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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16開始工作 到2/24中午 扣掉週休2日工作了6天半 2/24早上來了個新人 原本以為公司需要2位行政 但在跟新同事聊天後才知道他應徵會計 但老闆要我跟她說一些行政的工作 之後看到我好像說的不清楚(我才做幾天就要我去教人?)就打發我出去買A4紙 他自己教 買回來也12點了 老闆在12點請我去會議室 叫我做到中午 說我不會都不問,可是我每次問他問題他都說我要自己搞懂 我想問 (ㄧ)我任職未滿十天僱主應該提前告知要解僱嗎?該提前多久告知? (二)有資遣費嗎?有資遣費應該怎麼算? (三)如果以上都應該要有,但他都沒做到這樣可以申請什麼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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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