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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王壹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7-02 | 最近登入:105-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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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上8591跟對方購買了物品( 總價6200 ),我先付款一半(3200),等他完成後的當天,他們去催客服所以8591查詢我手機已經停掉,把我8591帳號停權導致我當天不能把另一半付完,因為處理停權的證件在我媽那當下無法向她索取,後續隔天馬上處理完停權事情,處理完後於是我叫他們趕快補開付款另一半的單子給我,他們卻不要!!!之後還多次用未顯示號碼打電話來我家裡瘋狂騷擾又恐嚇說他們要報警,要我賠5萬!? 還有過程中我跟他有私密聊天(2人空間談話),我有用情緒上比較不當的字眼,因為我被騷擾到情綠上有點不好,例如這句:"我他媽感冒流感被你們打電話來家裡恐嚇要報警然後還要被家人罵!你們他媽的能不能效率點" ←是想叫他們趕快把事情結束不要煩我了 他們又跑來密我說已經去警察局提告,也已經開三聯單 去警察局提告我詐欺!?妨害名譽!? 然後叫我準備好5萬賠償!?   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成立嗎!? 請幫幫我解惑,麻煩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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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