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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1-03 | 最近登入:11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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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九月份朋友跟我開口說要投資他的一項工程 他說他的錢不夠 他跟工程老闆合作一人出一半 他出的那一半 再由我跟他一人一半一共是八萬 完成的話 我可以賺到八萬 其中一萬多拿作是給他的日薪加上一些雜費 我可以不用去 說九月十八號就可以給我了 之後過兩天用LINE跟我借三萬(因他換手機LINE的紀錄不見了) 所以八萬加上八萬再扣掉一萬多再加上借的三萬一共是17萬多 當時由於我的金融卡沒開轉帳功能 所以就ATM提款面交 九月十七號那天打電話跟我說看我要不要給他我的帳戶他要匯款給我 或者等我出國回來再說 當時想說不急 就出國回來再說 之後回來 打對方電話都顯示關機中 請稍後再撥 之前因為他的手機放在我住的地方 他用他女友的電話打給我 所以我才有他女友的電話 十月底我打給他的女友 才知道他有兩個號碼 他女友把他的另一支號碼給我 我打了好幾次都不接 之後有傳簡訊 有回我說18萬農曆過年前會還我 之後在過年前我跟他女友傳LINE 要他還錢並將事情經過說明 我叫他女友跟她男友說到底要不要還我錢? 他女友回說 沒錢 這樣算有承認借貸關係嗎? 這段LINE的紀錄我有留著 之前與對方的LINE及簡訊都不見了 這樣能討要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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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