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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林子楹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2-03 | 最近登入:105-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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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高中三年級的學生,前幾日我遭受到同班同學的霸凌,她們將我本人的照片與男性性器官合成,並上傳至賴的班級群組,另我感到非常的不舒服、與不悅,甚至覺得自己被性搔擾了,想請問如果要依照法律途徑追究相關責任,她們觸犯了那方面的相關法條?如果沒有人證已經物證案件是否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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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