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阿超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8-03 | 最近登入:105-08-03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與前任分手多年,前陣子在電腦中發現之前前任傳給我他個人的自拍裸照,我並沒有告知任何人我擁有前任裸照,也無散發散布出去,也沒有放到網路上與任何雲端空間,只是留著放在自己個人電腦中而已。 最近電腦出點問題,送修回來後想起擔心會不會有駭客入侵電腦或使用不正當手段取得我電腦資料而偷走這些照片(類似陳冠希風波,電腦送修,裡面裸照被人拷貝出去散佈),如果不幸前任裸照被流傳出去,前任一定會認為是我想報復而散佈她裸照對我提告,但是我並無散布,送修回來後擔心這照片哪天被流傳出去就不太好,於是便把所有照片都刪除了。 請問這樣如果事情真的發生,我會有法律上的責任或構成犯法嗎? 因為我蠻擔心發生這種悲劇,所以查了不少案例與法律條文,可能會被起訴的應該就是: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如果前任以民法184條對我提告會成立嗎?還是我會不會有其他法律上的責任或犯法?
瀏覽:1803
日期:105-03-08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其實只要您電腦做好妥適的防護的話,若因送修導致照片外流,這應該是維修人員應負的責任,當然這涉及 ... (恕刪) 所以我必須要主動舉證照片外流並非我所為?可是如果對方提告不是應該由他舉證照片流出是我所為嗎? 被告是要主動舉證與被告無關還是原告要主動舉證與被告有關? 簡言之,如果我因此被告,是原告要舉證被告有罪還是被告要舉證自己無罪?
瀏覽:1803
日期:105-03-0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對方傳給您的,所以拍攝的部分雖然不會構 ... (恕刪) 所以即使他無法舉證是我散佈或外流的,意思是告我過失一樣成立嗎? 硬碟更換導致,如果無法舉證外流是硬碟員工導致,那我需要負擔外流責任嗎?
瀏覽:1803
日期:105-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