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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fa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0-03 | 最近登入:105-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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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 我與學承電腦簽的合約上,寫了"本人知悉且同意辦理分及貸款,並以分期貸款支付學費"這是勾選的部分;學承電腦又讓我寫下"本人知道此為遠信分期付款購物",想請問這是否有相矛盾之處,我一直以為是分期付款?
2. 我與遠信融資公司之間並沒有簽下合約,那是否我們都要履行我跟學承電腦簽訂的合約?
3. 我想知道如果這樣的條件上法院有沒有勝訴機會?如果沒有,有沒有方式可以降低損失?
瀏覽:331
日期:10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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