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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1-03 | 最近登入:105-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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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5年投保一份壽險.當時是跟我一位叔叔保的(我媽的好友)。之後因位一些問題有更改過保單.及補發保單而在更改保單或補發時.都是我那位叔叔的老婆來跟我接洽.那位阿姨來拿資料給我簽名時資料上都是空白的。基於信任.我也都先簽名她在拿回去寫資料。最近因為我醫療上有些糾紛.導致理賠有些問題.而我在翻看保單時也發現我主要保險人是那位叔叔.而與我接洽問題的是她老婆.另外保單上簽名的都是他女兒 不過我從未見面過他女兒。 問題一能請教這樣子她女兒從未與我親見親簽 可以嗎?(她可以幫我更改保單契約嗎.非主業務員) 問題二..與我接洽的阿姨跟本不是我的主業務員 可以嗎?(非我保單業務員能跟我接洽嗎) 問題三..這樣子他們有人會構成刑事或法律責任嗎? 問題四..請問我能主張原保單之後的更改無效嗎??因為起因都是更改保單但業務員都未對我詳細解說        導致有些我原本的附約被刪掉.造成我之後醫療理賠上的問題! 問題五以向保險公司申訴.但都只說我有簽名。其它問題都輕輕帶過! 請有經驗的幫解答 謝謝!! 保險公司已回復.申訴沒過.他們強調我已簽名代表以認同.現在正等書面報告寄來準備向評議中心申訴.請問這有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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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