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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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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約晚上9:40分路面濕滑,視線昏暗我開自小客車從路邊駛入車道,有打方向燈當時左後視鏡裡沒有看到車也許是在死角內,我起步約10公哩以下駛入車道,剛駛入車道就和一輛機車發生碰撞,駕駛是一位男性輕傷,乘客為一名女性下巴和手指擦傷,膝蓋約三公分撕裂傷!!
到醫院後員警告知我機車駕駛有喝酒,酒測值0.25
請問這樣子可能會被告嗎??!
如果被告該做什麼應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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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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