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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湯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6-03 | 最近登入:105-18-03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訴。 2、我 ... (恕刪) 曹大律師,您好:我被告的案由是妨礙名譽 ,是原告撤告,理由是「我最近在公司表現很乖所以撤告,而且老天自會給我公平正義的判決」。但判決書種僅提到案由並未說明原告撤告理由,是否有方式取得出庭紀錄做為輔證提出誣告之告訴?我想若依判決書的內容,咨詢後提告的機率不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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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1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僅只是關心,沒有造成您的損害,又沒有進一步行動,不會有何民 沈大律師,您好:如果是針對性的「關心」,且影響我的人際交往,是否有應對的方式?就我所知下班後除身穿公司制服或從事與工作相關活動才是代表公司,其他的時間都屬私人行為,公司不應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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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17
您好: 說明: 我任職公司疑似想讓我離職,將我轉調到本來就對我有意見的主管下。 在未調職前該主管就已經非常喜歡打聽我的私生活(下班後),即便我的臉書封鎖他,他還是會透過其他管道了解;或是透過連絡雙方相識的人打聽我的動態。(調職時,曾經發生他拿我臉書文章要另一位主管對我提告知事情,已獲判不起訴處分) 我喜歡跟同業互動,偶爾會飲酒,該主管酒量不行也不愛參與此類活動,因此對飲酒型的聚會很反感。 去年9月我與同業於非工作時間(下班後)應酬,他就以維護公司形象為由要我減少相關活動;本月又發生相同事情,該主管並告知同行業者不要在此行為發生。 我認為該主管行為已打擾下班後的私生活,這樣是否有任何法律(刑事或民事)方式讓該主管不在「關心」下班後的生活。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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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