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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昌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7-04 | 最近登入:105-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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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於2016/4/4下午7時發生汽車輕微追撞無任何傷亡只有對方後車行李箱受損.我車沒損壞.兩造雙方都有進警局完成筆錄.但酒測值0.48.馬上依公共危險罪移送.隔天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只核對身分及追撞對方是否正確.有無前科(無)還有問我肇事過程.最後問我是否認罪.我也認罪.簽名完就叫我回家了(詢問過程約10分鐘)
請問律師後續會怎麼走完法律程序.時間會多久.可能會受到何種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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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0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你已經認罪,檢察官可能會選擇緩起訴或直 ... (恕刪)
緩起訴和直接起訴有何差別.如何爭取對自己有利之判別.多會留下紀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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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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