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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林先生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1-04 | 最近登入:105-11-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律師您好~ 本人為本屆社區主委 前總幹事因酒駕未付罰金被臨檢直接抓去看守所關 後經查核發現前總幹事挪用管理費現金約50萬完 每個月財報皆有附上各住戶的繳費狀況(實際上住戶有繳 但總幹事私下挪用)所以管委會並不知情  物業公司已口頭承諾我們提告後若案件成立前總幹事認罪 會經由保險(誠實險)理賠 目前已準備提告前總幹事 請問是否能對前總幹事提告侵占公款並連同物業提告連帶賠償責任?   那這樣是否可連民事訴訟一併提告?總幹事除侵占公款 還有哪些違法情事? 提告流程為何? 因找不到以前的財報 所以目前現有證據為存摺明細 零散住戶收據(有些住戶已丟掉) 虧空金額是管委會委外請會計計算出來的 這樣的證據是否足夠構成侵占公款的證據    感謝抽空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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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1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徐律師您好~ 但物業公司只是口頭上說會理賠 但實際上我們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沒有保誠實險 我們主要是希望能將虧損金額補回 為保險起見是否該連物業一起提告?能否對物業或總幹事提假扣押?因為總幹事就是沒錢才會酒駕被抓去關,所以如果要把錢補回來 要怎麼做最好?證據只有這些是足夠的嗎~若總幹事不認罪還有何辦法?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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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