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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宏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2-04 | 最近登入:105-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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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的母親收到一封法院簡易庭寄來的公文..事由:返還請求!註明:調解 相對人1我母親,相對人2:我本人 事情是發生在大約15年前我母親積欠x新銀行1百多萬她本人名下財產也都被x新銀行查封完畢目前名下無財產!但是x新銀行現在衝著我來了..在調解內容居然說我目前名下的房屋可能是我母親給予的還要懇請法院讓我拿出當初買賣契約及財力證明~我真的好氣又好笑又覺得莫名其妙這棟房子是我辛苦工作十幾年存錢買來的7年前還向銀行借信貸湊足頭款才足購買目前每月都還在還款中..還要繳13年才能清償!請問銀行知道我母親與我同住就可以這樣找我麻煩嗎?我一定要出庭證明自己房屋是自己買的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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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