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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gwei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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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屋交屋入住後,發現無熔絲開關及電源線,與賣方告知的不同,點交時指認的是100A開關、30mm電線,實際是50A開關、22mm電線。 因安培數不足不斷跳電,請水電檢查發現電線破損有走火疑慮,但賣方不願全額負擔修繕費。   請問此爭議是購屋瑕疵,還是登載不實? 是否賣方負修繕責任,電線開關更換款項全由賣方支付? 基於居住安全考量,買方的我已先請水電修繕完成,應如何向賣方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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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