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杰森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7-04 | 最近登入:105-18-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我想詢問下小弟我日前被人以開立多張不實支票而被退票,事情起先由甲方以某公司之個人名義遊說小弟我說他想擴大其事業需要資金投資於甲且說自己的弟弟為乙也為他公司之負責人,2兄弟都是做一樣相關事業,起先由甲方遊說他們想擴大經營之事好因應過年等事情且說要進貨高單價之商品並以弟弟之名義即為乙方開立多張支票,且自己弟弟信用比他即甲方還良好開給小弟我多張支票期間也有多多支票兌現成功,有自有甲方自己的和乙方自己的,因為前面幾次和做經驗不錯太差,而且也去參觀過認為確實2兄弟即為甲乙方有長久經營之事,小弟我也知道2兄弟都有經營相關在地方小有名氣分別經營有10年之久,不過在過年節後就變了調,經友人得知其甲方根本沒有進貨之事,大多數的貨品都是跟廠商借來展示的和客戶寄賣的跟本就不是他所說想進貨的事,刻意營造真的有進貨想擴大經營之事,而且甲乙方因為是兄弟關係常常互相調貨為正常,之後於105年3月初開始陸續跳票且開票期間都剛好落在3 4月期間,而且受害者也不只有我一位起碼4、5位說法也是跟我一樣,之後其兄即甲惡意倒閉,乙即其弟也將店讓渡於他人2者事情均在開票日前幾天發生,導致現在都無法兌現。在事發後新聞中得知甲方早以財務不良,並向地下錢莊借錢。小弟我可以請教嗎?甲方和乙方早以知道自身財物狀況不良,合謀營造出有繼續經營之事並且騙人投入其事業,並施以詐術遊說小弟我和多名受害者,投入資金並開立不實之支票,這樣構成詐欺之因素嗎?
瀏覽:541
日期:10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