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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820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18-04 | 最近登入:105-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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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剛入社會的新鮮人,以為大品牌會有完整經營管理。 我進入ㄧ家某登山服飾做百貨業銷售。 一開始面試官,有說明幾點很重要的新人要盤點離職也要(為了釐清商品損失),第二是商品被偷要6折我們員工吸收。 之後去上班,我是在3/21上班發現賣場居然沒有監視器,每件衣服幾乎都上萬的沒有監視器(面試並沒有告知無監視器),因為面試官有說新人去就要盤點(我有問不是需要盤點嗎?),但他們用沒有盤點機器推脫,上次盤點時間是3/3號,3/4~3/20的庫存量我是完全不知道的,上班第二天跟我配班的小姐就從收銀機拿了1000元走,說有薪水在補進去。我整個傻眼。所以就覺得這工作不行,3/28就說離職的事情,在幫忙了一天3/29做完就離開了。但離職單是面試官說幫我代簽的,在離開前我完全沒有盤到點,在上班期間面試官有說4/1~4/5號來盤點。但我離職後都沒有消息,直到昨天過了快三個禮拜跟我說,5/2號來盤點,新人報到,要我過去釐清商品責任損失。 我問了如何釐清是在我上班時間不見商品的,負責人說如真有盤差需切割時間點,這需要確切資料出來她才能判斷..四月的貨物我不用負責的答案。沒有監視器如何知道貨物什麼時候遺失的,ㄧ開始沒有讓我盤點現在要我回去負責。時間也拉太長了。她們說是例行公事,我ㄧ定要去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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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