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oann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0-04 | 最近登入:105-20-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你好~
去年我在網路上買東西被騙,這個月寄來了法院的傳票,要開刑事庭
因為被騙2千多元而已,只是想把錢要回來,這個要求
開刑事庭本人我(被害人)不想大老遠地跑去南投(我在高雄)
如果又想要他賠錢,只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有其他辦法嗎?直接在刑事庭上要她賠錢?或刑事庭完後和解?
想說如果提刑事附帶民事後,刑事庭結束後,是不是又會要開民事庭?
而民事庭我一定就要到場,為了2千多元,這樣一來一往是不是反而會花更多?
瀏覽:700
日期:105-04-20
第 1/1 頁
- 1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