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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oann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0-04 | 最近登入:10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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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去年我在網路上買東西被騙,這個月寄來了法院的傳票,要開刑事庭 因為被騙2千多元而已,只是想把錢要回來,這個要求 開刑事庭本人我(被害人)不想大老遠地跑去南投(我在高雄) 如果又想要他賠錢,只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有其他辦法嗎?直接在刑事庭上要她賠錢?或刑事庭完後和解? 想說如果提刑事附帶民事後,刑事庭結束後,是不是又會要開民事庭? 而民事庭我一定就要到場,為了2千多元,這樣一來一往是不是反而會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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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