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鴨鴨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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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4月22號早上6點多
地點在羅斯福路上
我騎車一時的不注意撞到前方騎腳踏車的伯伯
叫了警察也叫了救護車
救護車來了以後一直盧說要送到南港的醫院
最後還是讓他去了
我跟警察一起去醫院看伯伯的情況
說的很嚴重肋骨骨折等等
但伯伯的態度很好
說我們和解就好
我只需要幫他付醫療費 交通費跟壞掉的眼鏡
但是我總是覺得伯伯說話有出入之後會不會被他忽然敲一筆阿
之後我改怎麼繼續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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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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