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stamp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6-04 | 最近登入:105-26-04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上星期店內招牌被卡車撞壞,已經報警,警察也照相處理完畢,但尚未拿到賠償金六千塊,車主的保險公司拖延未積極處理,五月起會有颱風,放著恕有危機,請問招牌可否先自行修復?自行修復後如何要求對方履行賠償?保險公司說和解賠償需要有租賃契約,是真的嗎?
瀏覽:966
日期:105-04-2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毀損罪不處罰過失,若卡車司機並非故意,不會有刑事責任。<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感恩。
瀏覽:966
日期:105-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