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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陳小姐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27-04 | 最近登入:105-29-04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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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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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28
情形為朋友A先生的母親有債務,銀行意思是說A先生的房子為母親轉移給他的,因此銀行提出代位請求返還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登記,但是房子為當初A先生父親過世後的保險金買的,購買人為A先生的哥哥,後來過戶給A先生的,因目前有接到地方法院簡易庭通知書-調解,想詢問該如何處理? 另因通知書收到為A先生一份,A先生母親一份,A先生為第二被告(相對人),通知書裡有說若A先生母親未到此調解將不成立,使否表示A先生母親必須到,否則即便A先生能證明房子非轉移的也無效呢? 通知書上來有開庭費用,是否必須繳呢?但此庭並非A先生開為何要由A先生繳交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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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