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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5-05-05 | 最近登入:10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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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與先生為女大男小,交往時受到男方父母極力反對,但因男方當時心意堅定,堅決交往甚至決定結婚,我們中間波折不斷後來想利用懷孕讓父母接受,所以也登記結婚,做人工生殖(因為這樣比較快,我們為相隔兩地,結婚後暫沒住一起),但第一次沒成功後他就開始心生去意,與我漸漸疏遠,沒多久又要求復合,要做第二次人工生殖,後來漸漸他受不了父母壓力決定要求離婚,還說只有登記又沒住在一起,顯然不承認這段婚姻,我們就這樣僵持斷續,直至10月他要求是否重新生活,我也上去台中找房子,他卻以房子要我簽約為由,說他父母是為了保護他,要這麼做,我覺得他對於夫妻間不尊重,這建事又不了了之,其實他從一開始就說要不就離婚,要不就維持現狀,看來想推拖拖延,這中間我有跟他溝通,他還是那句要不就離婚,要不就維持現狀,職至最近他說如果我願意離婚他願意賠償我5萬元,如果不離婚我就找房子搬出來住,我想他上次因為我還沒在台中找工作,他說怕我騙他,所以我告訴他我先找工作再找房子,他說那就我到台中工作再說,結果當天晚上他就傳訊說要我不用找工作了,他是誤會長輩意思,他沒想要跟我住在一起,還說如果我願意離婚就賠償我人工生殖的一半費用,說人工生殖是我自己要做的,要我想清楚,如果答應離婚,這賠償就有,否則就沒了,還說如果我還是不離婚他要申請離婚,我想問,這樣他有條件申請離婚嗎?如果可以,他的勝算大嗎/?我是否就會被判離婚?因為他至今不跟我住一起,他是否可以未同居的理由訴請離婚,我們會不會有符合構成婚姻破綻,而被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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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5-05-05